2019年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招聘辅警公告(10名)
一、招聘职位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辅警)共10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职位名称:勤务辅警(翻译员)
1、职位数量:1人
2、要求:男性,18-35周岁(含),身高168cm以上,大专及以上(越南语翻译专业等相关专业)学历,精通越南语、普通话,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严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岗位职责:协助办案单位做好翻译工作。
4、薪酬标准:约59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
5、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职位名称:文职辅警
1、职位数量:2人
2、要求:男性,30周岁(含)以下,身高168cm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基本掌握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严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3、薪酬标准:约44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
4、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职位名称:巡防辅警
1、职位数量:7人
2、要求:男性,18-35周岁(含),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8cm以上,有E牌或以上驾驶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纹身,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优先。
3、岗位职责: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4、薪酬标准:约44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
5、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参与黄、赌、毒等活动但未构成违法的;
(4)曾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
(5)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6)违反计划生育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6月14日,逢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治安巡逻大队:江海区金瓯路1号港澳客运码头西侧2楼,联系人:吴警官,联系电话:3801003。
(三)报名要求: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格,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等级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五、录用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考官组进行评分。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达标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政工室组织政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予录用。
(五)录用。经分局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安排试岗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巡防辅警和文职辅警为2000元/月;勤务辅警(翻译员)试用期第一个月2000元/月,试用期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为44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设定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负责解释。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