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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虎林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8名)

2019-05-15 08:48  |  虎林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鸡办发〔2017〕16号)、《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保证深化地方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鸡机改办发〔2018〕1号)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现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

  二、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科员级公务员(乡镇除外)。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强,群众口碑好,各方面认可度高;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一)选调人员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历放宽至国民教育大学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

  (2)具有员额法官、检察官身份的;

  (3)通过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审计师、会计师等证书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县级机关未满三年服务期的(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以及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有关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5月22日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215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下载并填写《虎林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邮箱:hlsgwyj@163.com;密码:5826006)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版2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超过200KB);

  (5)具有员额法官、检察官身份的,提供相关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审计师、会计师等证书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职业证书。

  4.注意事项

  选调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的公开选调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时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查,联审合格的,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达到公开选调职位数量3:1比例以上,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缩减公开选调数量。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两部分,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原则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数量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个人选名额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工作下一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权重,累加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个人选名额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四)体检、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承担,体检合格的列为组织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组织考察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期间发现存在不适宜选调有关情形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试用及调入任职

  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进行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其它情况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中共虎林市委组织部、虎林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电话:5826006;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5855087。

  2019年5月14日

  附件:公务员选调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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