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屯昌县公办中小学校招聘员额制人员公告(120人)
屯昌县公办中小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员额制人员公告
为做好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人员配备工作,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精神,配足配齐我县公办中小学校保安、宿管人员,确保我县公办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和管理工作的有序展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为120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女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性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能够适应日常或节假日加班。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3.有过犯罪、吸毒等既往史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5月14日-16日)
在屯昌县党政网、各中小学校及金盾公司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21日。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联系人:吴发(联系电话:18608954866)
李俊(联系电话:13518024669)
王婷(联系电话:17508928077)。
4.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报名(每人仅限报名1个岗位),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5.报名所需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3)县级以上医院所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常规体检表或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报名时,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统一向公安机关发函出具。
6.资格审查
(1)对所交材料进行现场初审。
(2)初审结束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5天。
8.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应聘者报名后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内容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考试后,将成绩分别在屯昌县党政网、屯昌金盾公司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单位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名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聘用,聘用人员与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各中小学校相应岗位工作,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制人员相应岗位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严密有序进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凡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附1:《屯昌县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制岗位表》
附2:报名登记表
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