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四川内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公告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知识》共1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知识,以及分析、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9年6月16日在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第五教学大楼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于2019年6月17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内江师范学院网站,或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6月18日11:3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9年6月19日12::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9年6月15日9:00~17∶00(工作时间)前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1室,联系电话0832-23408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内江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方式;实验员岗位、学报编辑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范围详见《面试通知书》。结构化面试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9年6月19日18:00前由我校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8:30 ~18:00(工作时间)。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⑥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失业证明原件1份。
⑦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经审查合格后到学校计财处缴纳),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