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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9-05-19 10:09  |  静海人才信息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现已发布,为方便大家查看具体通知,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分享如下,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凡报考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以下证件于5月18日(周六)至5月20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办公中心 1021室(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10楼)进行资格复审。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反正面共2页,注意打印完整)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

  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反正面共2页,注意打印完整)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他证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委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标明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报考职位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籍退役士兵”的考生,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报考职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工作岗位、职务及工作起止时间等情况(应与报名表中工作简历一致)。

  报考乡镇机关“综合管理”职位的2019年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另需提供选聘或招募通知书、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备审核使用。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22—68613936

  天津市静海区公务员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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