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补充公告(155人)
(5) 报考限定户籍的岗位需提供相应户口簿;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将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五)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及参检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等额确定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并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七)培训上岗
由市统一组织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定服务期为2年的服务协议,并落实新招募人员的岗位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三、服务期满有关政策及其他
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结合县市区工作实际,在乡镇事业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均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taks.tars.gov.cn/)发布。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泰安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咨询电话:0538-6991256 0538-6997081
泰山区:0538-8333092 岱岳区:0538-856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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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0538-7267886 肥城市:0538-3222995
宁阳县:0538-5639388 东平县:0538-2828903
泰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