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生长治襄垣县招聘教师公告(40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精神,全面实施“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及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长组通字[201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人才短缺的实际,决定为全县教育系统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教师40名,其中:
(一)普通高中16名:
县一中:品德3名、体育2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2名、地理1名、历史4名、心理1名。
(二)初中21名:
县二中: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物理1名、地理1名、历史1名。
县三中:数学1名、物理1名、历史1名。
古韩中学: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信息技术2名。
(三)县职中3名:
体育1名、平面设计1名、数控1名。
岗位详情参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1.山西省“百人计划”、“三晋英才”等人才工程中教育工作方面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市级及以上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首席教师、教学能手、名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名班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享受长治市第一批、第二批“拔尖人才”补贴奖励的教育工作方面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经评定认为相当层次的人才。
上述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日:即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4日(8:00—19:00)。
2.报名地点:县党群服务中心(地址:县行政中心东裙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2019年襄垣县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红底电子照片、学位学历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学位学历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或专科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核
县委人才办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由县委人才办牵头,人社、教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讲课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的不予引进。若引进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之内,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比例超过1:1,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推迟体检,待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核考察范围。组织、人社、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考核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告
入选人才在襄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6年(含试用期),未满6年的不得调离襄垣县教育系统。县外在编教师引进后,保留原单位所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新引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已在襄垣县就业(以缴纳社保为准)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2.2019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人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不含平面设计、数控、心理岗位)。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除享受长治市各类补贴外,同时可享受襄垣县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
五、纪律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县委人才办: 0355-7220303
县教育科技局:0355-7222461
举报电话: 0355-7412380
本公告由中共襄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中共襄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