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30人)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
重庆市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为满足重庆市消防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派遣到重庆市消防总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截止2019年06月09日)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限男性;
3、年龄在18至30周岁;
4、具有高中(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5、退役军人特别是消防部队退役军人或考取消防员、装备维护员、特种消防车驾驶员等消防相关专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体育特长者优先录用。
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参加或组织领导邪教、暴力恐怖组织、黑社会团伙的人员;
6、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评定、体格检查、政审、公示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进入飞驶特人才网(www.fsthr.com),打开本次招聘信息,点击招聘信息下方“申请职位”按钮,,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登记表(附件一) 、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通过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评定
1、体能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体能:3000米跑(16分30秒合格),100米跑(15秒半及格),单杠引体向上(10个及格),体能测试三个项目不得弃权,应当全部完成,弃权和2项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消防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政治基础知识。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通过面试发现政治思想素质差、入队动机不纯、思维反应异常的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将在飞驶特人才网公布。
(四)体格检查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退役证》、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学历顺序优先录用。
体检依据2017年国家征兵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与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核评定、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经总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由飞驶特公司在重庆飞驶特人才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工作任务和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消防员,由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重庆市消防总队,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重庆市消防总队专业培训不合格者,退回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周轮休两天。
每月实发工资3000元以上,总队提供食宿及培训事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简章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6833898、8689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