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人)
2019年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5人)
一、学院简介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技师学院,坐落于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市,占地420亩,各类在校生7000人。
学院始建于1965年,办学底蕴深厚,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建筑金属构造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建材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优秀培养单位”、山东省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 最具媒体影响力技工院校、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十大技工院校等称号,是全国邮政行业首批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首批一体化教学改革、中德智能制造技能人才双元培养试点单位。
学院目前设有8个教学系部,21个专业。培养层次为技师、高级技师、高级技工,同时和国家开放大学合作开展“技能+素养”试点项目,培养具备良好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高技能应用型的“双高”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党纪国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程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gcj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9:00—6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1日11:00—6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官网公开招聘报名入口(学院官网http://www.sdgcjs.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pdf扫描版、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11日11:00—6月18日16:00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或核减岗位数: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于2019年7月8日9:00—7月14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登陆学院官网查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
(5)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能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须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取得)。
(6)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须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技能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且不再退回。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符合相应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经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4日9:00-11:30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山东工程技师学院(聊城市站前街南首路西)
(3)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两人或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与免笔试人员同时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符合免试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笔试合格人员名额。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山东工程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gcjs.cn)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在山东工程技师学院网站
(http://www.sdgcjs.cn)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山东工程技师学院(聊城市站前街南首路西)(3)面试组织
截止到面试之日的前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资格审查、面试时间等相关招聘信息均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内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上级有关学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635—8424930
地址:聊城市站前街南首路西,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03室
邮编:2520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