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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2019-05-31 17:12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19年度牡丹江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定于2019年6月4—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进行。

  1.省市类职位资格确认时间为6月4日(部门代码:3121001—3121013、3122001—3122038)。

  2.县乡类职位资格确认时间为6月5日(部门代码:1121001—1121022、1122001—1122074)。

  3.公检法司类职位资格确认时间为6月6日(部门代码:2122001—2122034、2123001—2123010、2124001—2124008)。

  二、现场资格确认地点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牡丹江市江南卧龙街1号)。

  三、现场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2019年度牡丹江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法检机关非捆绑(不含已完成面试资格确认的法院系统书记员)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以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四、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携带的材料

  (一)所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均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丢失的可到网上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学历材料

  ①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②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党校学历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③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出具2019年3月18日(含当日)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认证报告。

  ④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出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⑤国(境)外学位需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⑥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

  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是否为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或委培生,详见《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式)》(附件1)。

  (二)报考条件或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

  报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包括按照政策规定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要求是“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9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先分别到省级“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主管部门做资格认定,然后持认定证明手续及报考职位其他所需携带的材料,按本通知要求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2.社会在职人员

  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详见《同意报考证明(样式)》(附件2)。

  3.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

  拟进入面试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需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伍证》)。具体情况可参考《黑龙江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

  4.报考职位对政治面貌有限定的

  报考限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团)员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对户籍有限定的

  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将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6.报考职位有其他材料要求的

  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放弃资格确认,必须提前与审核部门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

  4.考生携带和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5.考生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等待15765117203(此号码不接受咨询)的手机短信息通知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事宜。

  咨询电话:0453-6172071(党群、行政机关)

  0453-8902786(法院系统)

  0453-6271806(检察系统)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31日

  附 件:

  附件1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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