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玉树州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汉族考生现场确认加分通知
报考玉树州职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19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19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人民警察公告》,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实行加分政策。现就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玉树州现场审核加分范围
报考玉树州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报考玉树州、县(市)法院、检察院的分别到省法院、省检察院加分)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送材料地点
中共玉树州委组织部(州委行政中心六楼州人才办)。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考生提供的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无迁移的证明不能视为加分依据。考生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落户、久居或居住满××年的证明也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须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中须写清父(母)身份证号、父(母)何时参加工作,在ΧΧ地区的ΧΧ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工作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的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在六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
(三)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5月26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报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公告规定,此次加分中考生应提供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加分证明, 因此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且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加分的,需委托他人代办加分事宜的,必须填写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
(三)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加分证明材料样式(附后)
2、委托书(附后)
中共玉树州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日
附件1:
一、省内六州工作时间证明样式:
工 作 证 明
兹有×××单位职工×××,身份证号××××××××,该同志于×年×月×参加工作,在××地区的××单位连续工作满××年,未退休。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情况属实。
×年×月×日(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二、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证明样式:
证 明
兹有×××,身份证号××××××××,该同志在我单位(地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年。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附件2:
委 托 书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 。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此次汉族考生加分证明材料,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办此次现场加分的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及手印):
委托人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及手印):
被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