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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潍坊昌邑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336人)

2019-06-04 18:04  |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019年潍坊昌邑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简章(336人)

  2019年山东省潍坊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6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中小学教师266人(事业编教师57人、聘用制教师209人),学前教师(人员控制总量)40人,技工学校教师(人员控制总量)30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二)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学前岗位的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的必须为学前专业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为学前专业或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且具备相应专业或学前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技工学校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技工学校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岗位的须具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报考技工学校其他岗位需具备教师资格证。

  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除学前外)须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相一致。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6月25日之前取得;

  (四)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昌邑市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六)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昌邑市在编教师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事业编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教师、聘用制教师岗位采用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分批录取的形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0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0日11:00—6月15日16:00

  报名网站: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进入“2019昌邑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10日11:00—6月15日16:00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6月10日11:00—6月15日10: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计划调整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计划,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计划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

  (六)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初步安排在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共两科。1.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30分);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7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七)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八)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2人及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3-15人的,面试人选统一确定为38人;16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按1:2.5的比例(尾数四舍五入)确定;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如单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无法由同一组考官当天完成的,视情况采用面试平衡系数法进行平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范围。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一)确定入围人员。事业编教师与总量控制教师、聘用制教师分批次确定入围人员,2018年昌邑市公开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只参与本次事业编教师岗位考选,造成的聘用制教师岗位空缺,在本次聘用制教师选岗时依次递补。

  (二)事业编教师入围人员确定:按照事业编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事业编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放弃事业编制岗位入围人员不能参加人员控制总量教师或聘用制教师的选岗。

  (三)控制总量教师、聘用制教师入围人员确定:事业编教师录用完毕,按照控制总量教师、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选岗、公示及录用。入围且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考计划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结果通过“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通知公告栏等渠道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市教育和体育局及时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5.其他。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考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事业编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录用。

  2.人员控制总量教师、聘用制教师享受事业编教师同等待遇,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编制部门予以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只允许参加昌邑市事业编教师招聘考选),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在本校内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 “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7052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536-7211558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

  附件:1.昌邑市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表

  2.昌邑市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单位一览表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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