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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昌吉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135名公告

2019-06-10 11:36  |  昌吉人社局官微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9〕159号)要求,昌吉州近期将开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人数

  2019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35名,主要从事乡镇及以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

  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三年择业期内(2017年—2019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下高校毕业生不在招募范围:一是定向生、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二是曾被“三支一扶”岗位录取,但未上岗、中途离岗,以及服务期满离岗的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2019年昌吉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考生报名截止时间7月16日。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点击网页下侧的高校毕业生模块“三支一扶”系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2份,并同时携带本人照片、汉语水平证、身份证、报到证(报到证上注明就业单位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影像资料到报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报考县(市)招募简章(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其中报到证原件需上交报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考试结束、资格审核通过后退还考生。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募岗位需至准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

  (三)招募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考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北京时间10:00—11: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5、考试考务及阅卷工作由招募县(市)参照事业单位招考程序自行组织。

  6、招募结果公示按照招考县(市)招募简章(公告)执行。 (四)体检

  7月22日—7月25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招考县(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五)培训

  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属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由所属县(市)另行通知。

  (六)上岗  8月29日至 31日,各县(市)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三、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用人单位发放500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安家费补贴。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将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四)县(市)配套政策。各县(市)面各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招考县(市)招募简章(公告)执行。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扶贫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具体招募安排、现场确认地点等事宜,按照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简章(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由昌吉州“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发布的招募简章(公告)职位由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答。

  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昌吉州“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2206022

  昌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2346257

  阜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3522120

  木垒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4821838

  奇台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7211268

  呼图壁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4502502

  吉木萨尔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6735121

  玛纳斯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994-6667020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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