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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实验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2人)

2019-06-12 16:48  |  河南省实验中学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河南省实验中学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完全中学,位于文化路60号,占地15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校园布局有致,整洁规范,各种教育教学设施完备。

  自建校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是河南省基础教育的窗口学校、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学校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绿色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国家科技体育传统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全国先进科研教改实验学校、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学校、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各学科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与数量:总招聘岗位222个,其中教师岗位209个,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行政教辅岗位13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经考核合格后能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并到岗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并到岗工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有权利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成绩顺序递补);

  (二)岗位条件

  1.教师岗

  (1)具有相关专业的初、高中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4)男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完全中学)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本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6)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各1份。

  2.行政、教辅岗

  (1)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任职资格证书;

  (2)具备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3)男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所招聘人员要求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完全中学)在职在岗人员,从事对应岗位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各1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河南省实验中学(地址:郑州市文化路60号)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2)个人简历2份。

  (3)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 构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教师岗需提交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行政、教辅岗需提交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8)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及教学经历证明(须写明具体任教情况及在职在岗情况)1份。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学校根据报考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及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同时取消其今后参加核编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2:1,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工龄、职称、教学业绩、荣誉称号、工作贡献等基本情况,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赋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及时公布,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据综合赋分高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面试(教学技能测试)

  1.成立面试工作组,工作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聘相关专家组成。

  2.参试人员根据学校网站公布的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同弃考。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讲课的方式,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结果当场予以公布并于当天公布在学校网站上。面试全程录像。

  (五)总成绩合成办法

  参试者总成绩=考核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并列的面试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有无犯罪情况等。

  3.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1—63943667(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3919257(学校纪检监察室)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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