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长寿区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告(138人)
2019重庆长寿区选聘城区学校教师138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44号),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流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长编办〔2010〕32号),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组发〔2019〕48号)等文件精神,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共计138名,其中城区初中教师 21名、城区小学教师⑴ 90名、城区小学教师⑵ 19名、城区幼儿园教师8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长寿区2019年暑假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㈠选聘范围、对象
1.城区初中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高中、初中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
2.城区小学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初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
3.城区幼儿园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㈡选聘条件
⒈遵守宪法和法律;
⒉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具有长寿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身份;
⒌缺编、平编学校报考者,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超编学校报考者,男性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52周岁(1967年9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1969年9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超编、平编和缺编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
⒍缺编、平编学校报考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超编学校报考城区初中岗位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超编学校报考城区小学、幼儿园岗位者,学历可以放宽至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⒎在我区农村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5年及以上,或在我区城区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⒏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前、后学历所学的专业均可),或从事选聘岗位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且2019年春期仍在从事选聘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经组织批准的支教学习、交流轮岗、借用借调、上挂锻炼人员,视为仍在从事原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其中,超编学校报考城区小学岗位者,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文科类的,可以报考城区小学文科类岗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理科类的,可以报考城区小学理科类岗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艺体类的,只能报考城区小学艺体类相同或相近岗位。
⒐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⒑语文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11.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