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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甘孜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

2019-06-14 16:07  |  华图在线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附件3)为参考。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7月6日 上午《综合知识》

  下午《职业能力测验》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60%+《职业能力测验》×40% +政策性加分。

  4.政策性加分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并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指 “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与“政策性加分”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下同)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满两周年及以上、经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组织部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文件享受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于2019年7月4日—5日工作时间内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情歌广场旁,农牧大楼815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核登记(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登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民政局)出具的证明(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考核材料或鉴定表、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以及公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 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州县(市)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1.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聘岗位招聘名额的1.5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5倍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拟于2019年8月6日左右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布。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甘孜州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原件;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详见需求信息表)。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书和不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及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中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七、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招考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因报考人员弃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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