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汕头市濠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89人)
(4)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加分对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必须是服务期满3年内,服务期满时间为2016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2日),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由市委组织部加盖印章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奖(加)分申请表》(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2019年国内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7月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
(3)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学历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后面有加括号的,以括号前的名称作为专业要求的依据;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相关材料,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需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报考附件1—1岗位的考生,根据《关于县(区)级以下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16〕263号)规定,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报考附件1-2和1-3岗位的考生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科目分医学类和综合类两类,满分均为100分:
(1)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相关知识。考试范围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基础知识。
(2)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
4.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必须在服务期满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
5.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报考附件1-1岗位的考生(即具有医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资格审核合格直接参加面试。报考附件1-2和1-3的考生根据汕人社〔2013〕70号文相关要求,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1、Y=2X(1≤X≤3);2、Y=1.5 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数的,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确定。
2.面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