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公益性岗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鞍山市新开发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招聘录用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的10家用人单位招聘的21个岗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
附件(网页最下方具体信息)
二、安置公益性岗位对象为具有岫岩县户籍(非农业户籍)的以下人员:(1)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家庭无经营性、投资性等其他收入的(不含在校学生);(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4)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5)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6)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7)现役军人配偶;(8)烈属;(9)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三、享受补贴时间: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享受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间为准)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2019年7月4日至7月10日止。
对符合条件有求职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对照聘用条件,附合条件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及与聘用条件相关的其它证件,到县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工作部城区科报名。
五、聘用办法:有关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认定,审核认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择优聘用原则提出聘用意见,县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就业工作部负责信息发布、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人:栾素欢 联系电话:7834192
岫岩县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