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杨陵区选调法官助理(3人)公告
根据我区工作需要,经过区委、区政府批准,现通过招考的方式,面向全省为杨陵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部分法官助理,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考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法官助理3名。
三、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法院助理的范围为全省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四、报考资格
(一)报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法律(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A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9日以后出生):①法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②具有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经历;③获得国家级学术论文奖励。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5.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政务处分或党纪处分的;
3.按照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谈、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调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lq.gov.cn/)、杨陵区人民法院网(http://xyylfy.chinacourt.gov.cn/)发布招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杨陵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杨陵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现工作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资格证书;
(4)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须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发表论文及其它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奖励佐证材料;
(5)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报名登记表》及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8:30至2019年7月19日18:00。
3.网报邮箱:yanglingfayuan@163.com
4.咨询电话:029-87093363-308 13891905797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发至指定邮箱的《杨陵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扫描材料,按照招考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送回复邮件。
(四)面谈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以及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和应变处理能力。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杨陵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岗位及拟招录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任职资历等情况。
(八)选调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杨陵区人民法院政法编制管理,享受公务员相关待遇。
六、纪律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本次选调考试工作严肃性,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纪律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对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证明等各类有关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其本人工作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以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杨陵区人民法院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影响选调工作。
杨陵区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