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公告(99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的通知》(秀山委组〔2012〕148号)和县委编委《关于下达县教委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用编计划的通知》(秀山委编委〔2019〕48号 )精神,拟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99名。
一、考调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考调岗位及职数
各学校考调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城区中小学报考范围为:全县中小学(秀山委组〔2012〕148号文件列入考调范围的学校和官庄中学、官庄街道中心校除外)在编在岗教师。
2.教师进修学校报考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8月31日及后出生),其中报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的,男性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即1968年8月31日及后出生)。
3.2017年秋期—2019年春期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有2个学期达到所在学校(二级法人及以上)前1/2。
4.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2017年秋期—2019年春期中,所任教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及格率和平均分)至少有2个学期同时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按百分制计算,小学所教主要学科成绩及格率达到90%、平均分达85分及以上的,初中所教主要学科成绩及格率达到80%、平均分达75分及以上的,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一类小学农村学校的教师教学成绩仅与农村学校排名),且兼任其他学科教学效果较好。教育系统内借用、交流(支教)、挂职学习人员按用人学校所属类别进行排名。未经县统一命题考试的学科教师和在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经组织同意选派出国、援藏支教的人员,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参加国培置换脱产学习和正常产假期间的人员,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论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报考艺体学科岗位的,第3、4条规定的考核排名放宽到前2/3。
8.学科教师紧缺的学校原则上不得报考(考调后能基本保证该学科正常教学需求,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后、教育督导责任区审核同意的可报考)。
9.中学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仅限学科教师有富余的中学。
10.报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的,其3个学期的所教学科成绩须达同级类学校前1/3,个人绩效考核排名须达本校参加考核人数的前1/2。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3年的人员。
2.截止2019年8月31日,公开(考核)招聘和县外调入我县学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全科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未满6年的人员、特岗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
四、考调方式
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学校岗位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各考调学校。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各层次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任职情况加分证明和任教学科证明(由学校出具);
③2017年秋期—2019年春期4个学期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见附件5。同时由学校提供4个学期所有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及排名花名册);
④2017年秋期—2019年春期中2个学期的教学成绩证明材料(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出具);
⑤近两年(2016—2017学年度、2018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提供);
⑥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4.报名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学校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2:30—5:30在各考调学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笔试(100分)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共同组织。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秀山自治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秀山教发〔2018〕61号)《秀山自治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及教职工绩效分配办法》(秀山教发〔2018〕60号)等。
(三)面试(100分)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共同组织。面试采取说课、上课与评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25分、上课35分、评课40分。说课、上课准备时间共60分钟,评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说课时间5分钟、上课时间8分钟、评课8分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绩效考核(100分)
根据2017年秋期—2019年春期4个学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按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计分(见附件4)。
(五)加分(10分)
有附件2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考调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名单在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六)考调成绩计算
1.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
2.其他学校岗位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绩效考核得分(60%)+加分。
(七)考调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当天晚上22:00在“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面试、考调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校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报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的,其教学成绩和个人绩效考核视为达到相关要求,报名时不需提供绩效考核及教学成绩证明材料,按所获得荣誉称号层级享受加分;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直接进入考察,所占名额从考调岗位职数中减除。
2.考调总成绩低于60分者(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3.根据各学校考调岗位剩余职数按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考调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绩效考核得分、加分高者优先。
考察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牵头,各考调学校具体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与工作、有无重大疾病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考调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各考调学校报考同一岗位其他报考人员的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拟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
八、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教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工资按最高学历重新核定。调动后可根据调入学校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九、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