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聊城冠县招聘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公告(114人)
2019年聊城冠县招聘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公告(114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114名,本次招聘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由中标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户籍(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聘人员具有冠县行政辖区常驻户口;(2)应聘人员的父母、或配偶有一方具有冠县行政辖区常驻户口;(3)应聘人员的父母、配偶有一方在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4)应聘人员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在冠县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就业,并于本简章发布前在冠县行政辖区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现仍在冠县行政辖区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有责任心,能吃苦,具有适应村庄、乡镇工作环境尤其是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岗位工作需要的基本素质;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考虑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工作性质,本次招聘女性占比控制在30%以下(工作分派中,具体到乡镇、街道,女性占比也控制在30%以下);
(六)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简章发布之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岗位职责:应聘人员按照每个管理区1人的原则,分派到辖区乡镇(街道)从事生态环境网格监管工作,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对本监管辖区(原则上为一个管理区)除行政执法以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
2.监督、巡查监管辖区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建立巡查台账,如实记录日常巡查和监督工作;
4.协助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信访纠纷处理;
5.监督已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项目)、“土小”企业及其他非法污染源,严格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6.依据中共冠县县委办公室、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态环保责任的意见》(冠办发〔2019〕45号)要求,督促本监管辖区村支部书记履行生态环保责任,协助乡镇(街道)加强对村支部书记的日常考核;
7.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针对巡查发现的砂石料未覆盖、废水直排、废气排放异常、黑臭水体、黑(无证)加油站、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或线索,及时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和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8.收集新上建设项目信息,及时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9.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有关应急减排措施;
10.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检查、督查、督察工作;
11.注重日常宣传,着力提升本监管辖区广大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12.完成乡镇(街道)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阶段性或临时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信息。
(二)招聘人数: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3日(上午报名时间为8:00—12:00,下午报名时间为14:00—18:00)
2、报名地点:财局北100米路东冠县沐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国人洗衣南邻)
3、报名办法:应聘考生打印并填写《2019年冠县招聘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持1寸近期彩色同底版免冠自带背胶照片4张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相关材料主要有:(1)《冠县招聘生态环境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2)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3)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员诚信承诺书》;(5)《准考证》填写个人信息;(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报名费用:笔试考务费按规定每人5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报名者需到现场报名,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三)2019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点)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向现场提问和应变能力等解决问题为主),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比70%,面试占比30%。
笔试成绩为100分,内容包括基础知识、申论和专业知识三部分,分别占40分、40分、20分,计算综合成绩时,笔试成绩按照70%比例进行折算。
负责面试人员由3—5名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100分。计算综合成绩时,面试成绩按照30%比例进行折算。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入围的等待通知进入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按1: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体检范围人员,按照综合成绩录取。录取人员如有放弃招录资格的,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公示聘用及劳动关系、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招聘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工作岗位。
受聘人员与冠县沐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冠县沐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受聘人员与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上岗协议,由本公司派遣到各乡镇(街道)工作。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受聘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人员,由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录用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将与退回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根据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表现,确定工资待遇,冠县沐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发放工资,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费用每人每月共计3500元(暂定10%左右进行绩效考核),由县财政承担。
咨询电话:18864900125/18560596782(冠县沐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冠县沐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