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宜宾筠连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45名工作人员公告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属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审查合格通知单,专业技能考核手续办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对于专业技能考核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公示及选岗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