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72名)
1.考试范围和题型。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监察法、计算机知识等为主要内容。题型包括3种: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40题,每题1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具体内容见《北海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2)。
2.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闭卷考试的形式,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理论考试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理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放弃参加。
2.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子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800米跑。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附件3)执行。个人体能测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三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测试得分。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单项成绩不少于35分,三类项目总分不少于150分。体能测试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含理论考试、体能测试)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因辞职、辞退等出现人员空缺,用人单位可在报考本岗位未聘用人员或报考其他岗位且服从调剂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递补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政审考察。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职位递补之后,仍出现缺额的,可以从报考其他职位且自愿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报考人员政审合格后,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官方微信公众号"北公宣"、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铁山港公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有疑义,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