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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永宁县事业单位(中小教)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9-07-22 08:51  |  永宁县人民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小教)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招聘工作流程,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进行面试工作。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地点

  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三楼视频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由招聘单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验证拟进入面试的应考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包括职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并收取相应复印件。具体为:

  1、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2、户口。具体要求: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9年4月4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下六类人员中不受区常住户口限制:一是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二是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三是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四是招聘岗位一栏表中注明面向全国招聘的。五是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六是区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审核资料:户口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有关证明;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有关学籍证明。

  3、年龄。具体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或40周岁(1978年4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审核资料: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要求:详见职位相应要求。审核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或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对于要求专科及以上或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按哪个学段(大专、本科、研究生)报考就以哪个学段的专业为准。

  5、加分因素

  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4日,“三项目”人员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4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报考定向职位):

  “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单位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或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请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开具本人银行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开具),审核是否为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

  2、请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招聘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为在编工作人员或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请考生如实告之,积极配合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4日)。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对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请考生提前准备,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验证报告或证明。

  5、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请考生如实填写,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6、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拟进入面试考生须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一)

  8、拟进入面试考生须自行携带同规格档案袋一个。(详见附件二)

  联系电话:0951-8016654

  附件:

       1、《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2、档案袋样本照片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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