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历史上的今天】3月第四讲
《历史上的今天》2019年3月大事记第4讲!2019年3月6日,唐朝初定“租庸调”法1400周年!关于我国古代的重要改革的相关知识,常识已经考过很多次,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一下相关的重要知识。
第四讲 2019年3月6日,唐朝初定“租庸调”法14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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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年3月6日(唐武德二年二月十五日)初定租庸调法,租庸调是与均田制相适应的赋役制度。租庸调是唐朝前期封建国家的一种主要税制。
【真题回顾】
2012-浙江-13.以下是中国一位帝王改革的内容:(1)推行均田制(2)迁都洛阳(3)革除鲜卑旧俗,接受汉族先进文化(4)改革官制,严惩贪污。问这位皇帝是:
A.北魏孝文帝拓跋宏
B.辽太祖耶律阿保机
C.元太祖铁木真
D.金太祖完颜阿骨打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古代史。
第二步,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又名元宏。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少数民族政治家、改革家。他是献文帝拓跋弘的长子,生母李夫人。即位时仅5岁,改年号为延兴。拓跋宏实行少数民族汉化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推行均田制,改革官制,迁都洛阳,改易汉俗等,史称“北魏孝文帝改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契丹族,辽朝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精于骑射,明达世务,并契丹余七部。任用汉人韩延徽等,制定法律,改革习俗,创造契丹文化,发展农业、商业。
C项:元太祖铁木真,蒙古族,被尊称为“成吉思汗”,建立了大蒙古国,是世界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宋开禧二年春天建立大蒙古国,此后多次发动对外征服战争,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抵黑海海滨。
D项: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女真族,金朝开国皇帝。完颜阿骨打作为女真奴隶主的总首领,他完成了建国、破辽两件大事。女真族的历史从而开始了一个新时期。
2013-重庆-12.关于我国古代税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西周井田制中的公田收获全部交给周王
B.春秋时期鲁国开始实行的初税亩是我国田赋制度的开始
C.明朝曾经实施“一条鞭法”的税收制度
D.清朝的“摊丁入亩”税制是把丁税摊入地亩之中统一征收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古代税制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西周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部为领主所有,并不是交给周王。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初,即开始的意思;税亩,指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它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是我国最早的田赋制度,也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
C项:“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D项: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是康熙皇帝“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雍正时期开始实行。这一制度的实行,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生自由,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知识拓展】
一、租庸调法
每丁每年缴纳“租”栗二石。“调”随乡土所产,每年缴纳绢(或绫、拖)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此外,每丁每年必需服徭役二十日,有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谣役则可以纳绢或布替代,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叫作“庸”。若国家有事须增加服役者,凡加役15天,免调,加役30天则租调俱免;每年的额外加役,连同正役,不准超过50天。租庸调法还规定出依照灾情轻重,减收或免收租庸调的具体办法。
二、均田制与两税法
(一)均田制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内容:(1)男子15岁以上,授种粟谷的露田40亩,妇人20亩。奴婢同样授田。耕牛1头授田叨亩,限4头牛。授田视轮休需要加倍或再加倍。授田不准买卖,年老或身死还田,奴婢和牛的授田随奴婢和牛的有无而还授。
(2)男子授桑田20亩。桑田世业,不必还给国家,可传给子孙,可卖其多余的,也可买其不足20亩的部分。产麻地男子授麻田10亩,妇人50亩,年老及身死后还田。
意义: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
(二)两税法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内容:
1.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定出的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目向当地人户征收;
2.主户和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的多少定出户等;
3.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
4.“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
5.两税依户等纳钱,依田亩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均平征收。
6.没有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
7.凡鳏寡孤独不济者,可以免税。
8.此外敛者,以枉法论。
影响:
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而“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反映出过去由封建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控制土地私有的原则变为不干预或少干预的原则。
三、桑弘羊经济改革
(一)人物生平
桑弘羊,河南洛阳人,西汉时期政治家、理财专家、汉武帝的顾命大臣之一,官至御史大夫。自元狩三年(前120年)起,在汉武帝大力支持下,先后推行算缗、告缗、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币制改革、酒榷等经济政策,同时组织六十万人屯田戍边,防御匈奴。这些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成功,大幅度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武帝继续推行文治武功事业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并引发批评。
(二)盐铁官营、均输和平准
1.盐铁官营:盐的官营采用募民煮盐而官府专卖的做法;铁的官营,则由官府彻底垄断。增设大农部丞数十人对郡国盐铁官分别予以整顿,并增加盐铁官的设置地区。
2.均输法:最早由桑弘羊于元鼎二年(前115年)创立,均输法规定,凡郡国应向朝廷贡纳的物品,均按照当地市价,折合成当地土特产品,上交给均输官,由均输官运往其他地区高价出售。这种做法既可以避免商贾的中间盘剥,大大降低收购的成本,又可以免除郡国向朝廷输送贡物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同时还可以流通物资,并随时调剂国家所需要的物品。而朝廷不费分文即得到了各地的土特产品,并通过这些物品的转运贩卖获得巨额的利润。
3.平准:元封元年(前110年),为了配合盐铁专营和均输的推行,桑弘羊创立了一项新的财经措施—“平准”(由国家控制全国的物资和买卖,以平衡物价),并专门在京城长安设立了一个隶属于大农的机构——平准,由平准令掌管。大农诸官以各地均输的物品和工官生产的车船、器具为后盾,当京城某种商品过分涨价时,就以平价向市场抛售,使其物价下降;反之,如果某种商品价格过低,就大量买进,促使物价回升。
桑弘羊实施平准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稳定物价,但也有营利作用。它与均输相辅相成,是控制市场、平抑物价政策的两个不同侧面。平准要靠均输来提供货源,均输官所征收或收购的物资,运往京师后也要通过平准出售,两者如影随形,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三)盐铁会议
始元五年(前82年)六月,杜延年建议行文帝时期政策,提倡节俭、对民宽和,霍光采纳,诏令三辅、 太常各举“贤良”二人,各郡国察举“文学”一人。始元六年(前81年)二月,召集抵达京师的贤良文学(贤良方正所选拔出的人才),商议罢黜盐、铁、酒等专营政策。在会议上,从民间来的贤良文学与桑弘羊就包括盐铁等经济政策在内的汉武帝的内外政策,展开了激烈论辩。
始元六年(前81年)七月,会议结束。通过这次会议,霍光成功利用贤良文学批评和打击了自己的政治对手,赢得了比较广泛的舆论支持,经济上也使得官营政策有所收缩,罢黜了郡国酒榷和关内铁官。然而,以盐铁国营、均输平准为主的兴利之事,盐铁会议后仍继续承袭。
四、王安石变法
(一)简介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二)过程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募役法、保甲法;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改革科举制度;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
(三)富国之法
1.青苗法
内容: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作用: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局限:强制农民借贷;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2.募役法(又称免役法)
内容: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作用: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局限:对贫苦人是沉重的负担。
3.方田均税法
内容: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作用: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
五、张居正改革
明朝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内阁首辅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缓和社会矛盾,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改革。从维持明王朝的长远统治出发,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当权人物认为,必须改革政治,寻求一条自救的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张居正改革得到了推行。
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他认为赋税的不均和欠额是土地隐没不实的结果,所以要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类土地,遂于万历八年十一月,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在清查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这是自唐朝行“两税法”以来,我国赋税史上的又一次大改革,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推动了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一条鞭法”,又称“条编法”,其主要内容有:统一役法,并部分地“摊丁入地”。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一般民人不再亲自出力役,官府需要的力役,则拿钱雇人应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而是按照丁数和地亩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这就是所谓“摊丁入地”;田赋及其他土页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各种弊病。
六、天朝田亩制度
(一)简介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时期颁发的一部纲领性文件。《天朝田亩制度》集中地体现了太平天国反封建的革命性质,将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制度化,从而发展到了最高峰。《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反映了农民千百年以来渴望得到自己一份土地的根本要求,而且以磅礴的气魄,明确的主张规定下来,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空前的第一次。
(二)内容
1.宣布一切土地和财富都属于皇上帝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规定“凡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好丑各一半”的分田办法。
2.规定县以下行政制度,设立各级乡官,并规定乡官的保举,升贬、奖惩办法。凡居民25家为“两”,设“两司马”负责管理生产、分配、教育、宗教、司法以及地方武装等工作。
3.规定余粮、余钱缴“国库”的办法,每家农副业收获,扣除口粮外,其余送缴“国库”按制发给。
4.废除封建买卖婚姻,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
【预测演练】
【预测题 单选】下列中国历史上的事件与其内容对应不正确的是:
A.桑弘羊经济改革——盐铁专营
B.王安石变法——颁行保甲法
C.张居正改革——推行青苗法
D.天平天国运动——天朝田亩制度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我国古代经济改革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青苗法是指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政府以较低的利率贷款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不是张居正改革的内容。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商鞅变法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注:商鞅变法时推行的是县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的是郡县制,A项表述不严谨。)桑弘羊是西汉一位优秀的经济改革家。在他自侍中升至御史大夫的六十多年中,参予和主管汉政府的财政措施的改革和推行,先后实行盐、铁、酒官营,均输平准,统一铸币等。
B项:王安石变法,其主要内容有保甲法、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等。
C项:张居正改革推行的是一条鞭法,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D项:太平天国中后期,洪秀全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将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制度化,从而发展到了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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