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葫芦岛龙港公安分局公开招聘驻村辅警公告(32人)
为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配齐“农村一村一辅警、城市一区二辅警”的工作要求,结合龙港公安工作实际,经龙港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辅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葫芦岛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第三项第(四)条“三、四类类岗位人员从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充,并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大学生中选聘,不足部分再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选聘补充”的要求,不足部分采取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人数
驻村(含社区)辅警32名(男性20名,女1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3、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业作斗争;
4.高中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5.户籍在葫芦岛市;(截止公告发布前一天)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8.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1600元/月(含五险)
2、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7月26日,每天9:00至16:00;
2、报名地点:龙港分局二楼巡防办208室;张警官:13998910066。
3、携带证件、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身份证;(2)户口本;(3)毕业证;(4)6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红底)。
六、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语文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及时事政治。男女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如果笔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农村户籍,法律、计算机、体育专业优先录用。
2、面试:报名同时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七、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数量进入体检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与公示
1、对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含刑拘入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葫芦岛龙港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九、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龙港公安分局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管理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由龙港公安分局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2、人员日常工作由公安机关安排,年度考评在龙港公安分局统一领导下,由其所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联合进行。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十一、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不按期报到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在体检、考察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区公开招聘驻村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葫芦岛军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龙港分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