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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100名)

2019-07-30 11:00  |  未知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面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如相同招聘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优先招聘条件、体能测评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确定。

  应聘“辅警职位三”体检人选的确定,依据专业技能测评结果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布。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治考核

  参加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布。

  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近亲属现实表现等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八、公示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工作,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九、人员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招聘面试成绩一年有效。如面试合格人数超出招聘职位计划,未进入到体检程序的人员,作为本次招聘递补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以及试用期间试用考核不合格、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递补人选中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当递补人选用完、面试成绩有效期满或再次发布相同职位招聘公告时,递补工作结束。

  十、有关说明

  辅警配发服装,集中食宿,按月发放工资和投缴“五险一金”,并统一投保大额意外伤害险。根据岗位及月度考核情况发放不同数额的绩效奖金。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予以公布,并作为本次招聘唯一通知方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招聘网站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点击下载附件1-5

  附件1.《公开招聘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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