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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公告

2019-07-30 13:50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19年8月14日— 8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内送交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办公室(地址: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原东区公安分局大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东区人社局412办公室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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