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许昌长葛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特设岗位公告(39人)
(二)组织笔试(2019年8月下旬)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考核(2019年9月上旬)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特招毕业生和全科特岗医生的面试考核同时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合同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卫生院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六)结果备案
根据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市编制、人社、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盖章后,向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招到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通过特招、特岗计划招录到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