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9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拟公开选调9名公务员。其中,办公室主任(正科级)1名,考核评价指导科(副科)1名,党建工作(副科)1名,会计(科员)1名,文书(科员)1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科员)1名,政策法规科(科员)1名,政务服务管理科(科员)2名。
一、选调范围
大庆市、县(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报名副科长及科级以上岗位的需具备同等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相同身份或者顺向流动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3、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地点;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13日。
2、地点: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政府后楼西门4354室)。
3、联系电话:0459-6621788。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表2);
(2)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3)最新干部任免表(zzb3.0格式)、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5)诚信承诺书(详见附表3)。
5、报名者可直接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公开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组织,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5比例即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缩减选调人数。笔试、面试的时间初步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结合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的职能职责,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差额2人)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其他单位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组织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核、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和调转
考核结束后,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考核纪律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选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料,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咨询电话:0459-6621788
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9年8月5日
附件: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