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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三明三元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38名工作人员通告

2019-08-13 11:19  |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5天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将通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除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递补。

  3.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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