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梧州市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公告(20人)
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党和人民寄予厚望。为弥补苍梧县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员10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1.招聘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青年,退伍军人。
2.招聘名额:20名。(含驾驶员多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事业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专业特长者、退伍军人优先;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发型、形象等。
三、招聘岗位和及要求
岗位一:消防战斗员(17人)。基本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适合男性,18-30周岁,身高1.6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身体健康,有汽车维修、体育等专业特长或有其它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岗位二:消防车驾驶员(3人)。基本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适合男性,18-40周岁,身高1.6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身体健康,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有熟练汽车维修等专业特长或有其它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日常管理: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队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月安排八天轮休,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安排10天带薪休假。
工作任务:主要从事执勤战备、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驾驶等工作。
合同期限:合同为一年一签。
四、工资待遇
工资等待遇由苍梧县人民政府财政供给,按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相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岗前培训期间(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间不安排轮休。签订正式合同后,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量化考评目标管理费600元)为2400元(包含五险一金自缴部分);消防员按要求月轮休8天,因工作需要8天假期未休可以在原工资的基础上多加900元;4天假期未休可以在原工资的基础上多加400元;2天假期未休可以在原工资的基础上多加100元。工龄补助逐年增加,每年增加150元;消防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增加1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的队员享受每月280元的职务补助;消防车驾驶员300元的岗位补助。住宿、服装、伙食按消防队标准免费供给,由招聘单位统一负责。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定期增资。
五、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以及有关证书(退役军人持退伍证、B照驾驶证件等)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准确无误;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苍梧县石桥镇消防大队(龙圩区西南大道337号原苍梧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774-2667119 。
(二)报名资格审查。由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政审。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应聘者须提交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村委会(社区)对应聘者手写签字的政审意见表,加盖公章。
(五)体检。应聘人员经面试、政审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兵检项目及检验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六)岗前培训。根据面试、政审、体检结果,由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然后统一在消防救援中队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为一个月。
(七)聘用。通过面试、政审、体检、岗位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八)本次招聘无中介机构推荐,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附件:2019年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2019年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侧评分标准
苍梧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