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长春宽城区社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45人)
因工作需要,经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批准,我区拟招聘45名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计划
站前街道:7人、新发街道:1人、东广街道:1人、南广街道:1人、凯旋街道:5人、柳影街道:7人、群英街道:2人、兴业街道:10人、团山街道:6人、欣园街道:2人、兰家镇:3人。
二、工作职责
社区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持有宽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以上人员年龄需满足至少签订一年协议期限),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且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下岗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人员。
4.大龄失业人员。(截至2019年7月31日,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上述人员已享受其他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者,不在招聘范围内。
四、管理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签订协议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协议期限满三年自然终止。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告诫制度以及辞退制度。如聘用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终止协议。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待遇统一按照长春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岗位补贴参照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从岗位补贴中扣除;具体缴费标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人员需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019年1月1日之前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今年需要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到宽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富城路228号创先争优服务基地三楼)填写《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六、报名时间
1.2019年8月26日9时至2019年8月28日15时止
2.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长春市宽城区就业服务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