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医疗48)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了笔试考务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9月20日通过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9月27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帐号。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医护类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财务类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红旗大道221号1号楼726室)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等);
④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及是否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招录优惠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逾期未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笔试成绩于2019年10月15日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确因笔试参考人数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与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资格审查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3.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