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中卫市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1名)
为满足医院搬迁后发展和临床工作需要,医院急需引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招聘医疗、护理专业技术人员61人。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岗位及人数
(一)急诊科医师岗位2人
(二)妇产科医师岗位4人
(三)外科医师岗位2人
(四)儿科医师岗位2人
(五)肺病科医师岗位2人
(六)老年病科医师岗位5人
(七)心血管科医师岗位2人
(八)脾胃病科医师岗位2人
(九)医学影像专业(放射、超声医师)4人
(十)护理专业36人(其中海原县李旺镇户籍2人)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职业禁忌症。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学历:临床岗位(包括临床、中医、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岗位大专及以上(大专学历只限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学历;护理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护理专业年龄在30岁(含30岁)以下。
(六)必须服从分配,严格遵循人岗一致原则。
(七)具有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护理专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证(以执业资格证为准)。
(九)临床、影像岗位具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十)海原县李旺镇报名应聘护理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户籍证明。
(十一)招聘录用后须在医院服务5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由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计划,发出招聘通知,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到医院人事科报名。临床、影像岗位报名时应明确岗位意向;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9日。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护理专业人员加护理操作考试),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加面试(护理专业加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录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电话通知录用结果。
(六)岗前培训:由医院人事科协同相关科室做好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分配在相关科室。
五、薪资待遇
依据《中卫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及《中卫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发放规定》进行发放。临床、影像岗位有执业资格者工作满1个月后通过测评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临床、影像岗位无执业资格证者及护理专业,工作满3个月后通过测评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所有测评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简历投交地址:中卫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955—859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