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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临汾襄汾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50人)

2019-08-28 13:56  |  互联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面试结束后,考生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放弃,三年以内不得参加我县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县教育科技局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学校)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教育科技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事管股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四)一经正式聘用,教育系统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方可调离。

  六、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357-3530015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3530012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表1:襄汾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表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表3:襄汾县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表4: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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