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信息(53人)
根据宝应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取得临床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特殊专业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备注。
3.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扬州市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wjw/index.shtml)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5个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8:30-2019年9月6日18:00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宝应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宝应县健康路11号;联系方式:0514-80513365;0514-80890106);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172153043@qq.com。
2、现场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提供毕业证书、学历验印材料、有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本县范围内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需提交上述材料。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一周内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后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录用相关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及期满的工资待遇按照单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检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9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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