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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50人)

2019-09-12 17:37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研教育区内,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作为地处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二、招聘学院与岗位(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心身健康。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简历和求职信,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人才需求二级部门。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15日。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院校两级招聘

  1、二级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拔。

  2、二级部门在组织面试时应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行相关的专业面试与考察(招聘教师必须有试讲环节)。

  3、校级综合面试审议各二级部门拟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审定拟录用人员。

  5、全校公示。

  (三)办理录用

  1、拟聘人员需到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2、在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报到程序后,方可到岗上班。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1、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视应聘者具体条件,另协议薪酬、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86-021-51322036。

  学校网站:http://www.shutcm.edu.cn

  2019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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