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交流竞聘公告(24人)
为盘活事业单位现有人才,促进事业单位内部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浦人保[2009]17号)和《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竞聘对象
符合交流竞聘岗位任职条件且在本单位工作三年及以上的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3、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信息
见《2019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报名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在浦东新区教育网下载《2019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报名表》(附件2),以EMS方式或直接投递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送用人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2、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报名表》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或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
四、考核
1、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管理知识。
3、考核在2019年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在交流竞聘考核中如有弄虚作假、考核作弊,一律取消资格,考核结果视作无效。
5、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由区人社局予以指导和监督。
五、其他事宜
经审批、公示无异议、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政策咨询
相关咨询电话详见《交流竞聘单位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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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岗位信息表.xls
2、2019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报名表.doc
浦东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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