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
依据《宝清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详见《宝清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为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为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户籍、性别及其他资格条件,详情以招聘计划表为准。本次招聘所有专业设置均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确定。
我县在编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的信访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宝清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以及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宝清县民生大厦四楼408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3)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县域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8)本次招聘考试设置专门岗位招聘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乡镇岗位)。报名时需持“项目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5)、公益性岗位就业劳动合同。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报考“项目生”岗位。
(9)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考生需提供劳动合同、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4.考务费用:笔试每科收费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体检费用以实际发生费为准。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
地点:宝清县民生大厦四楼408室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材料复印件纸张要求A4规格。
(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先笔试、资格审查,后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分两科,满分各10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不限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成及占比: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限制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成及占比: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笔试时长为150分钟;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审查: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审查人选。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体检及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分配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要求所有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宝清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5: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