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平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公告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
笔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内书写作答,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无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平湖市传媒中心摄像、视频编辑岗位及平湖市文化馆表演艺术指导部工作人员1、表演艺术指导部工作人员2岗位的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大学生村官岗位应提供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中注明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的,面试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