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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警辅人员公告(34名)

2019-10-15 20:14  |  容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警辅人员34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笔试主要考察:基本法律知识、社会常识等内容,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此次玉林市公安招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警辅”)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容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警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34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玉林范围内(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文职辅警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4日至2001年10月14日出生)。

  (四)身心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厘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

  6.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一式一份,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基本法律知识、社会常识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3.地点:容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开考的职位根据1:3面试比例进行,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笔试合格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组织: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者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步、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步、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二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照顾加分

  1.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干部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凭相关证书、证明加面试分3分;有汽车驾驶证的面试分各加1分。以上照顾加分可以累加。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毕业生;士官、曾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烈士子女的可以简化招聘程序。

  六、政审、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考核

  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七、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县财政预算,月工资为260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

  十、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附:容县公安局拟招聘岗位和人数表

  容县公安局

  2019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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