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招聘5名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9年12月30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4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由党组织关系所在镇街党委(党工委)或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部门出具正式党员身份认证材料。
(4)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下列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优秀村干部:由所在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出具的任职材料或任职文件,且加盖镇街党委 (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公章。
2.优秀工人(农民工):由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企业)授予个人的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工作一线工作5年以上的印证材料或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3.优秀企业管理人员:由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企业)授予个人的表扬证书、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年以上用工单位(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的印证材料或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表仅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复员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