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济宁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辅警公告(50人)
2019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50人)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此次共招聘勤务辅警50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9年8月26日至2001年 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 28日 17:00 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网址:http://www.kzrcw.com/)注册后,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请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9日 周二 下午15:00 (请于14:00-15:00参加)
2、确认地点:济宁市高新区公安局 (崇文大道) 一楼大厅处(注:资格审查与考试体侧同时进行)
3、确认需携带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④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⑥《应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⑧本人其他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现场审核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确认。
5、现场审核确认合格的,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职位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共测评三项内容,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七、体检、政治考核
体检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卫计委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和聘用人选。
八、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致使拟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核。
九、相关待遇
拟聘用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工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工资2400/月,免费配发四季服装,统一安排住宿及就餐(均不收费)。 工资待遇为实发工资,不含个人保险部分。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7—2967069 张老师
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