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53人)
2019张家口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53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发〔2018〕36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全科医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张家口市本次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招聘计划53名,安排在我市的张北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赤城县、宣化区、蔚县、万全区和涿鹿县。(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医师;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健委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临床医师。
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和我省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需将以下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全科医生+姓名)发送至邮箱zjkwjwrsk@126.com。
(1)《张家口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工作经验证明原件PDF格式扫描件。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6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考核
市卫健委会同市人社局负责考试考核等工作。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可不受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的限制,考试考核内容主要是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经全科医生培养合格者优先,如均无全科医生培养经历按临床工作经历较长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要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由市卫健委会同县卫计局进行,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和相关资格证件及工作证明原件,同时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要求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依规与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4年,由县级卫健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并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特岗全科医生4年期满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的,由所在县级卫健局行政部门会同县人社行政部门专项招聘,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3-8046116
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