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事业单位招聘10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按《内丘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22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