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892人)
7.报名有效的人员,请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09:00至12月6日24:00;打印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人事考试院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笔试
笔试分级分类进行,与A、B、C三类职位对应,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A、B、C)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考生可于2020年1月上旬到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体能测评、资格复审
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计划录用数5倍的数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1988年11月5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8年11月4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在笔试(及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计划录用数3倍的数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对通过资格复审并已缴纳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费用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凭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减免笔试费用相同的证明,免缴费用。
面试前3-5天,在苏州先锋网(www.szzzb.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