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文理学院下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36人)
2019湖南文理学院下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36人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是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常德市。学院占地面积1400多亩,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设有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5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我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3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文理学院网站(http://www.huas.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7日至11月28日(上午8∶00-11∶40时,下午14∶30-17∶30,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逸夫楼608(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文理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细个人简历、科研成果、获奖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现场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招聘专用邮箱hnwlxy0736@163.com(相关证书和材料邮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应聘岗位代码+学历或职称层次+所学专业+姓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为正高或博士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面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栏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文理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6-7186625(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6-7186028(监察处)
附件:
湖南文理学院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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