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医疗类)(56人)
2019年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医疗类)(56人)
根据薛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45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全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人,其中:区人民医院计划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0人,区中医医院计划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1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区计生妇幼综合服务站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4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有关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1月14日为截止日期。
按照省里要求,2019年将台湾居民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范围拓宽为:“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这类人员可应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同时,继续支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9:00—11月16日16:00
2、查询时间:2019年11月14日11:00—11月17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薛城区卫健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4日11:00—11月18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1月19日9:00—12月8日14: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1月18日(9:00-16:00)到薛城区卫健局402室(薛城区珠江路6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8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
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面试具体事宜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指导监督,区卫健局牵头负责本次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重要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或报上级招聘主管机关决定。
八、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632-4485307,4426806
监督电话:0632-4480889
附件:
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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