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技人员公告(14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考生录取后需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7.志愿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8.盐城市范围内中小学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名
1. 接受电话预约报名。联系电话:0515-89966211。
裴老师15365779621 朱老师15365770726 季老师15365779766
2.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设招聘点,采取现场确认、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2019年11月16日开始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到各招聘点分别举行专场招聘会。
3. 现场报名及确认及面试安排如下:
招聘点 | 时间 | 地点 |
上海大学 | 11月16日上午9:00-12:00 |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篮球馆 |
南京师范大学 | 11月17日下午13:00-18:00 |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
(报名成功者请保持通讯畅通,具体面试相关事宜电话通知时间地点)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②填写《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提交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复印件、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⑤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带以上材料原件。具体考试时间,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含微课教学)形式,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现场加试决出名次。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五、聘用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五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裴老师15365779621 朱老师15365770726季老师15365779766
0515-8996621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0515-8050073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969906(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
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赴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2.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赴外招聘报名表.doc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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